近日,不少计划建房的客户向筑屋匠团队咨询“房地产税”这一话题,起因是:10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获得通过。我国将在部分地区进行“房地产税”征收先行先试,试点期限5年。
那么,农村宅基地建房会不会被征收“房地产税”?
其实大可放心,在这份文件的第1条就说明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征收范围: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而且,这个“房地产税”目前只是在国内部分地区进行5年试点,而且具体细则还会在不断优化。
就现实情况而言,我国农村地区目前并不具备开征“房地产税”的条件:
从“地”这一块而言,农村宅基地在产权上归集体经济所有,长期以来,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流转,不允许上市交易,市场权益有区别。
从“房”这一块而言,农村房产几乎都是用来满足自住需求的,而且农民收入相对微薄,征税会影响农村居民消费力,有违“推进共同富裕”的初衷。
因此,对于返乡建房人群而言,无须担心“房地产税”影响,可以放心依法申请宅基地,建设美丽新家园。
从某种意义说,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对于农村经济而言,也是发展机遇,意味着农村宅基地价值进一步凸显,当前返乡建房无疑是价值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