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在2021年全国百强县位列91名,地方经济发展好,在广东经济快速发展下,普宁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建房热潮涌动,很多在广州、深圳经商务工的普宁人想回家建房。近日,普宁市出台相关规定: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80平方米,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普宁市这次针对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划也没有采用一刀切的手段,而是结合本地实际来制定方案:
平原地区和城郊农村,不低于80㎡,平原、城郊地区主要是受城市规划影响,如果每户宅基地用地面积较大,会影响到后续的城市规划;
丘陵地带,地理条件一般,人口不是很稠密,所以允许不超过120㎡,全国大多数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就是如此;
山区人口更少,且交通不变,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50平米,老百姓建大面积的房子,可以带动山区旅游经济。
对于当前推行的“一户一宅”政策,普宁市给出了认定标准:
(一)“一户”的认定。符合以下5种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一户”:
1.夫妻与未成年子女同住的为一户;
2.有兄弟姐妹的,提倡其中一人与其父母为一户,其余兄弟姐妹达到成年确有分户需要的,可申请分户;
3.是独生子女的,结婚后可以继续与父母为一户,也可单独立户;
4.离异后无房一方或者无房一方再婚且配偶无房的可为一户;
5.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一宅”的认定。符合以下2种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一宅”:
1.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未超过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
2.拥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但面积总和未超过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