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是武汉城市圈重要成员,随着武汉经济快速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全面实施,“武咸同城”加持,意味着咸宁下边的赤壁、嘉鱼等地农村地区迎来快速发展,宅基地政策会层层收紧。因此,咸宁自建乡村别墅设计要注意很多细节,相关政策要弄懂。
早在2020年9月15日,咸宁市就出台了《咸宁市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政策有效期2年。这份文件给咸宁农村地区建房戴上了“紧箍咒”,如果不认真解读,您家的房子就可能成了违建。
1、宅基地面积不要超标。咸宁市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2、申请宅基地条件合规。过去,咸宁很多村子在审批上把关不关,留下了很多可操作空间,这次咸宁市层层加码。所以,在审批宅基地时候一定要条件合规,否则会面临罚款。
具备分户条件、确需分户且现有住房无法满足分户住房需求的;现有住房属于危旧房需要拆除重建的;原有住房因灾毁需要重建的;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迁建或者按照政策实行移民搬迁的;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村民,可以申请个人住宅建设。
3、证照齐全才能开工建房。咸宁市建房政策规定:农村村民个人在建房过程中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处罚。
建房村民凭《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乡镇派出机构的验收资料等材料,可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在乡镇设置的派出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可见,在咸宁自建乡村别墅设计,如果违反了上述政策细节,房子无法取得不动产权登记权证,后面很多事情就不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