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农村房屋,不了解这些政策,可能签了合同也无效!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农民朋友都选择外出务工,适应了城市生活之后,不少人都有了在城市扎根的想法,毕竟在城市生活确实是比较方便的,不少农民朋友在赚到钱之后,就把这个想法付诸实践了,实现了在城市买房的想法,并打算长期在城市扎根,这回事就打算将农村的房屋卖给他人,不过农村的房屋和城市的商品房不同,农村房屋买卖受到的约束更多,如果买卖双方不了解农村的房屋管理相关政策,即便当事人签了合同可能也无效,其实这对买方来说风险很大,这是为什么?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农村房屋买卖的政策。
农村宅基地政策
作为农村特殊的建设用地,宅基地的权利包括:集体拥有的宅基地所有权、村民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村民拥有的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农民可以动的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但是现在的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条件较多,很多过户不成功,都是卡在宅基地的问题上。
农村讲究的是“地随房走”,即在农村买房子,宅基地使用权自动过户给买家;并且每户家庭仅限一处宅基地,多余的都不合法。
这样看来,农村房屋过户原则上是可以的,农房过户主要是农房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过户给买家。
要想房屋顺利过户给买家,当事人双方需要满足农村房屋管理的基本条件:
1。卖方是“一户多宅”,在农村拥有几处房产;或虽仅有一处房产,但卖方经济条件好,其在城里有商品房。
2。买卖双方是同村的农业人口;如果买房是外村人,需将落户在卖方村集体。
3。买方需要满足宅基地分配要求,即没房没宅基地。
4。房屋买卖需要村集体同意。
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双方就可以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办理房屋过程手续:
1。买卖双方同步向村集体提出房屋过户申请。
2。村集体收到申请并对其初审,合格后提交给乡镇国土所审核。
3。国土所审核通过后,安排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测量并公示。
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向国土所提交以下材料:
1。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2。宅基地过户变更情况说明。
3。卖方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4。村委会关于买方的宅基地使用资格审核意见书。
房屋买卖双方满足以上条件,并提交了过户材料,一般情况是能过户成功的,只有这样农房交易才合法合规,签的合同才是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卖方一经过户成功,就不能再申请新宅基地了,所以农村卖方需谨慎。